|

大城县大尚屯镇副镇长刘伟民等人不正确履职问题

来源:大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1 09:17:00 阅读量:1474

20162017年,时任大尚屯镇小阜村党支部委员张彩民,在配合大尚屯镇、县验收组对小阜村2016年春季造林项目自查、验收过程中,未如实告知租用邻县邻村土地造林的情况,且以村委会名义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县级造林奖补资金12.88万元20167月,时任大尚屯镇副镇长刘伟民在对该造林项目进行自查时,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发现该造林项目地块超出县域的问题;20169月、201710月,时任大城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向东为县验收组组长,两次对该造林项目进行验收,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发现该造林项目地块超出县域的问题。2020618,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彩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向东、刘伟民政务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追缴。


分享到:

©中共廊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廊坊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19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