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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10:31:48 阅读量:55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4日至6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大城县进行了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大城县委反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快速反应

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8月12日当晚,县委立即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大类、12个方面、47个具体问题,明确了具体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县委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督导调度巡视整改工作;2018年1月3日,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就县委常委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剖析,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力有效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倒逼机制,成立了4个督导组,定期督导通报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县纪委全程监督,对整改不力、进度不快、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厉问责,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大城县委严格按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大类、12个方面、4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2个,基本完成5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有的不强”问题。

     (1)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发展新常态认识还不深,对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污染的政治责任感不强,仍有先发展后环境、先污染后治理的陈旧思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委同心同德,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治理优化生态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入推动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大城落细落实。三是深入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治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污染土壤修复等专项行动。全县共整治完成1968家散乱污企业。水污染治理方面,南赵扶镇两污染渗坑治理已完成,摘牌请示已由省环保厅上报环保部,正在等待环保部验收摘牌。同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纳污坑塘、沟渠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重点污染渗坑55个,现已完成治理46个,其余正在加快治理。土壤治理方面,共核查确定土壤污染重点企业117家,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3块,全部按照程序上报市环保局,等待核定后再进行治理工作。四是在各乡镇(区)建立了环保所,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监管力量。

     (2)对“政治生态积极向上不够。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干部队伍缺乏精气神,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相对滞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落实“三严三实”有关要求,引导干部把工作标准调高,把精神状态调佳,把办法措施调优。二是旗帜鲜明地树立和彰显正确用人导向,结合气代煤、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发现、培养和使用一批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精神状态不佳、缺乏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追责问责。从5月初到12月底,共问责干部71人。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担当尽责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的意见(试行)》,为全县各级干部立规矩、定规范,提振精神、标树正气。

     (3)对“有的违反政治规矩。个别干部琢磨拉关系、抱大腿,拜把子、称兄道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多次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警醒反思。同时,开展了以“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约谈会,由县委书记分批次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清醒之人、明白之人。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守政治规矩的自觉性。三是制定了《大城县整治党员干部“拜把子”“结干亲”等问题的“六条禁令”》,列出负面清单,严禁党员干部拉关系、抱大腿,拜把子、称兄道弟。四是在干部考察环节,增加了对考察对象“生活圈”和“社交圈”的了解,发现拉关系、抱大腿、拜把子、称兄道弟等违反政治规矩的,一律排除在考察对象之外。

     (4)对“有的未如实向巡视组提供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有的乡镇向巡视组提供虚假的村街换届材料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单位保卫科不如实向巡视组提供考勤情况问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保卫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深入开展了教育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积极配合巡视巡察、主动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的通知》,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关于“违反议事规则”问题。

     (5)对“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2017年6月23日大城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大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大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制定了《大城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于9月12日正式印发执行。三是严格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者执行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6)对“县委仍有用书记办公会替代常委会决策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一以贯之地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中共大城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绝不允许用其他任何形式取代县委常委会的领导。二是县委常委会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不断提升县委领导的科学化、效能化水平。三是严格规范重要决策的酝酿程序,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均召开专题会议或由县委书记委托有关常委进行充分酝酿。凡属干部任免事项和巡察工作汇报等,召开五人小组会讨论酝酿,之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四是责成县委办公室具体承担重要事项议事决策程序的监督责任,一旦发现以其他任何形式代替县委常委会越权决策的苗头和倾向,及时向县委书记或县委常委会报告并立即改正。

     (7)对“个别县直部门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督导各县直单位党组(党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二是指导各县直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党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三是督导检查各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条例》及执行本单位议事决策规则情况。对个别单位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存在的思想重视不够、学习不到位、记录不规范、音视频留痕资料不完整等问题,逐项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四是将党组(党委)发挥作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党组(党委)规范运行常态长效化,杜绝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会问题发生。

     3.关于“不重视党的群众工作”问题。

     (8)对“群众来信来访量较大,干群关系紧张、信访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开门接访。县党政领导干部每天轮流到县群众工作中心接访,并适时进行约访、下访,最大限度减少重访、越级访的发生。7月至12月,县级领导共接访、约访、下访190批次,有效把矛盾纠纷吸附解决在县内。二是加大网上平台受理信访工作力度。7月份以来,共受理各类网上信访事项1106件,受理率100%。三是强化矛盾排查。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调、信访稳定大督查”和“走百村、访百户、帮百企、查百污、解百访”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726名机关干部深入村街,共排查化解矛盾隐患237件。四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县领导坐班接访、分包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常态化。

     (9)对“对待上访群众态度简单生硬。有的干部认为上访就是找事,心有反感,双方情绪激烈,甚至发生过激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了全县综治维稳培训班、群众工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信访政策法规和接待群众注意事项专题培训班,提高了群工干部的能力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两次召开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度会,逐案研究解决办法,落实稳控措施。三是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大城县维护群众利益“九不准”》等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切实规范干部服务群众行为。四是建立群众监督反馈机制。在人大代表、退休老干部等群体中聘请了16位信访工作监督员,对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五是制定了《关于开展“群众工作中心和群众工作站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县群众工作中心和乡镇群众工作站等信访窗口单位开展了改进作风专项活动。六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月份以来,对55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对2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问责。

     (10)对“小问题拖成大难题。长期不解决问题,使问题由小变大、解决由易变难。对符合政策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未及时解决。有的为接访而接访,对上访反映的问题应付拖延甚至推脱,有的干部一说就是接访了多少次,解决问题却不多。有的县领导多次批示,有关单位还层层批转,未解决问题”这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关于解决初信初访问题的暂行办法》,最大限度避免问题由小变大、由易变难。二是开展积案化解集中行动,省领导包案交办1件、省交办积案5件、市交办积案19件已全部办结。三是对农民工欠薪等重点领域和原民办教师、涉众型集资等重点利益群体信访案件,全部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1)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年度工作述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大办发〔2016〕4号文件的通知》和《大城县意识形态工作分工明细》,进一步加大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力度。

     (12)对“换届后未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未列入2017年县委工作要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委对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对2017年县委工作要点进行了修改完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县委工作要点。

     (13)对“应对新媒体自媒体能力弱,‘4.18渗坑’事件舆情应对忙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大城县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和《大城县新闻舆情处置工作实施管理办法》,为舆情应对提供机制保障。二是制定了《大城县网上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办法》,对全县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进行了备案登记,确保对县域内有害信息的实时监督。三是组织全县自媒体运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切实提高了自媒体从业者依法依规办网经营意识。四是组建了由县网信办监督、各部门具体实施的若干网络矩阵,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五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通报机制,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机制等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与中央级主流媒体开展合作新模式。

     (二)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4)对“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大。2013年以来县委很少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2014年开了14次书记办公会,没有一次研究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探索推行“五位一体”抓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出台了《县委常委会抓基层党建八项措施》,并先后5次召开党建工作述职、调度会议,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大管服力度,创建了“大城先锋”党建企业微信平台,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扁平化、点对点监管。建设了大城县党员服务中心,从政策咨询、困难救助、档案管理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务。三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五个明显提升”任务目标,大力实施基层党建“七大提升工程”,借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党建示范区典型。

     (15)对“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瘫痪。有8个村选不出党支部、村委会,其中4个村两次选举仍未选出‘两委’班子”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实施方案》,与基层党(工)委签订了整改责任状,并先后5次进行集中督导,召开4次会议进行专题调度。明确党委书记任组长,包片干部全参与,着力找症结、解疙瘩、建班子,推动村街工作开展。抓住农村“两委”换届契机,对农村“两委”班子及干部进行全面摸底和考察,着力选优配强村班子。截止目前,8个班子不健全村街已全部产生了支部班子。

     (16)对“83个村党支部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解决村街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问题的实施意见》,按照每年发展党员计划分配指标,优先解决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街。实行台账销号机制、责任到人机制、通报督办机制、专项问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五项措施加以整改。县委组织部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基层党委进行了约谈,乡镇党委对重视不够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同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截至目前,41个村街发展了新党员,40个村街确定了重点培养对象。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完成村街发展党员整顿任务。

     (17)对“退休人员党支部很少开展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座谈会,就改进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参加党组织活动明确了工作思路。二是印发了《中共大城县直工委关于规范离退休党员党组织生活的通知》,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单独成立离退休党员支部。目前,16个符合条件的县直机关单独建立老干部支部,453名离退休人员已经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三是为县直机关离退休老党员定制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笔记本》,方便老党员做好学习笔记。

      6.关于“组织人事编制工作违规问题突出”问题。

     (18)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职数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摸底核查。对照全县各单位《三定方案》及后续机构批复情况,对全县各部门科级干部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列出了问题清单。对部分单位超配干部问题已拿出整改消化方案,正在一定范围内酝酿沟通。二是认真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坚持“逢调整必上报,不批准不提交”原则,每次干部调整,均按要求上报市委组织部预审,确保不出现新的超配现象。三是严格干部职数管理。按照各单位《三定方案》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坚持干部调整职数先行,坚决防止干部职数混用和超职数配备问题。针对有的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混用问题,县委已经整改完毕。

     (19)对“6个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文件,配备科级干部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对5个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进行了核定,经县委2017年第11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相关文件已印发。

     (20)对“违反干部选任规定。2015年以来将多名事业编人员提拔调任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单位公务员科级职务”问题的整改情况。鉴于以上事业编人员已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当选,正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履行公务员审批手续。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又不符合公务员调任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提拔到公务员岗位。

     (21)对“有的县直部门党组成员超配”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十二届县委2017年第14次常委会议决定,对有关部门超配的党组成员进行了整改消化,目前已消减至规定人数。今后,县委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条件和职数配备党组成员,确保不出现新的超配现象。

     (22)对“有的试用期未满就转正”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刻反省了过去在执行试用期制度方面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纠正,县委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并建立干部试用期工作台账,健全期满预警机制和干部本人及单位提醒机制,防止出现试用期满干部漏空考核现象的发生。

     (23)对“违规进人超编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新进事业编人员建立了另册台账,计划3年内通过岗位调整、优化编制资源、自然减员等途径逐步消化完成。涉及部门在超编问题解决前,不再新增工作人员。二是印发了《关于严格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行编制核准制度,从源头上避免超编进人现象。

     (24)对“有的县直部门2015年擅自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限制报名条件,未明确招聘人数和竞争比例,未组织面试,未报经上级人事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十二届县委2017年第15次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将已经安排到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手续全部转移到乡镇,现已完成转岗工作。二是在今后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将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上级核准的招聘方案做好招聘工作,严格规范事业单位进人。三是县纪委已经初核完毕,拟对相关责任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纪委调查处理,严肃追责。

     (25)对“清理违规进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冀组通字〔2013〕36号和廊组通字〔2013〕95号文件要求,经十二届县委2017年第15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已对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未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进入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超编情况下纳入正常管理人员实行了另册管理。今后,通过鼓励参加公开招录和公开招聘、离岗创业等途径逐步消化。同时,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杜绝违规进人现象。

     (26)对“另册管理人员被重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名被提拔的另册管理人员,经十二届县委2017年第18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回乡镇副镇长岗位任职。12名被重用人员正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履行手续。今后,县委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干部管理工作,对另册管理人员,严格把关,限制提拔使用。

     (27)对“混岗混编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混编混岗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人员台账。制定出台了《关于行政机关混岗人员处理意见》,对在公务员岗位的事业身份人员履行了任免职手续,并责令所在单位将其调整到事业股室工作;本部门没有事业股室的,实行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对有的县直部门混岗人员全部纳入另册管理。二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编制、人员管控机制,推动实现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7.关于“机构改革不到位”问题。

     (28)对“有的名撤实不撤,有的名合实不合”问题的整改情况。对9个单位履行撤并手续,对撤并单位的现任领导按规定调整职务,注销撤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撤销其财政账户。目前,正在梳理撤并单位撤并基本情况,要求撤并单位提交注销申请,由编办审核后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对撤并单位相关职责进行梳理,理顺行政、事业职能,为修订“三定规定”、调整财政预算提供依据。

     (29)对“有的单位该挂牌不挂牌”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县认真开展了自查,发现我县9个单位还存在应挂牌未挂牌问题,对此,我们立即整改,撤销其中8个单位,对这9个单位逐一履行挂牌程序,对撤并单位的现任领导按规定调整职务,注销撤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撤销其财政账户。目前,正在梳理撤并单位撤并基本情况,要求撤并单位提交注销申请,由编办审核后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对撤并单位相关职责进行梳理,理顺行政、事业职能,为修订“三定规定”、调整财政预算提供依据。

      8.关于“个别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30)对“个别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身份、入党、学历存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两名学历存疑人员的学历进行了核查,将一人的原始学历重新认定为成人教育,一人学历更正为初中。对一名入党存疑人员入党情况进行了核实,其入党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已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并将情况通报其本人及所在党组织;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在对现有干部档案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把好新接收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关,坚持“入档必审、凡审必严”,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防止档案带病入库,切实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三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利用半年的时间,开展一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在全面复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基础上,重点对身份、入党、学历等情况进行复核,对存疑问题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重新认定。目前,已完成194本干部人事档案的重新审核工作,对3名同志的后取学历进行了重新认定。四是以“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对档案进行查漏补缺,规范整理,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防止纸质档案涂改造假。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1)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到现在还不知道主体责任的具体内涵,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了《大城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二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县委年度“三考合一”之中,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教育活动,并对全县各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分批次对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约谈提醒,“面对面”传导压力。

     (32)对“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有的部门自2013年以来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违纪问题”这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派出专人进行调查,对相关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二是下发了《关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的通知》,全县各级党组织先后召开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三是印发了《关于在乡镇(区)试行驻村监察员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县直单位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监督关口向村级前移的工作机制。四是研究制定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任务清单》,明确了53项具体工作任务。

     (33)对“官商关系不正常。有的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关系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大城县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办法(试行)》,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二是研究制定了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的10类负面清单,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对照负面清单作出承诺。三是建立县乡两级纪委与县内企业的政企联动服务机制,定期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4)对“有的‘一问责八清理’行动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委书记、县长以上率下、上心上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先后15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对工作落后单位进行约谈,对“零报告”和发现问题少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截至目前,“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发现“一问责”问题55件、“八清理”问题943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10.关于“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的违反纪律法规触碰红线问题比较严重”问题。

     (35)对“部分房地产项目手续不全或无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14—2016年房地产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排查,共排查出违规建设行为114项,涉及31个房地产项目。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包问题项目,督导各牵头单位,协调各环节的手续办理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101项,其余13项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同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大城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管理办法》《大城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了国土、城管、住建等部门巡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下一步,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适时调整建筑领域监管办法。

(36)对“有的工程项目假招标、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防止工程项目假招标、围标串标,责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全程监管,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监控,有效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37)对“有的伪造土地出让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反馈涉及的相关企业土地出让手续进行了重点核查,并举一反三,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管。一是由国土局对2014年以来出让的土地逐宗进行了检查核对,并与规划局、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对接,对土地出让手续为前置条件的环节进行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分级审核制度,对已出让土地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出让手续的地块实行网上实时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三是由国土部门、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伪造土地出让手续行为,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土地出让秩序,净化土地出让环境。

      11.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38)对“有的虚报续建已完成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国家专项资金涉嫌被套取的相关情况已移交相关部门,目前该问题正在调查中。

     (39)对“有的套取退耕还林款”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查,相关村街退耕还林补助由时任村街干部领取后,转入村集体账,存放在该村所在乡镇农村财务监管委托服务中心监管使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退耕还林补贴款的社会公开和监管力度,确保公开透明运行。

      (40)对“有的违反财经纪律。公务招待费入账无清单无公函”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对列支招待费无公函问题立行立改,补齐相关文件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有关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强化内部财务监管。二是开展了“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及全县394个村街,开展监督巡察和审计,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县纪委制定了《严禁公务人员吃请的负面清单》,坚决禁止违规公款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41)对“有的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单位出纳违规将代收费用长期存放在个人账户的问题,经县纪委立案办理,已将该费用全部收回并上缴至县财政专户,给予该单位分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财务室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对出纳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向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转发了《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分类处理指导意见》,由财政局牵头,对各单位主管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三是由县纪委、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对清理出的“公款私存”问题,逐一深入核实,从严处理。四是加强了对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流向的动态监管,深化国库支付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

     (42)对“有的违规发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对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43)对“有的‘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情况。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核实,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本单位今年以来治理“吃空饷”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公示治理“吃空饷”情况。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应退未退”人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信息报备制度。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又生”问题。

     (44)对“违规操办婚事。有的举办婚宴违反规定不报备,或超规定桌数,或化整为零,收受礼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将《暂行规定》精简为便于宣传的《大城县党员干部婚丧事宜“五严规定”》,要求全县党员应知应会。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县纪委不定期深入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三是对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的村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参与操办大城籍副处级干部女儿婚宴的干部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并约谈了参加宴请的多名科级干部。

     (45)对“办公室面积超标。有的占用两处办公室,多人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县纪委对个别乡镇办公面积超标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由各单位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再次进行深入自查。并由县“两办”督查室、发改局等部门联合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抽查单位21个,未发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现象。三是将办公用房检查列入日常督导内容,形成了长效机制。

     (46)对“有的干部慵懒散浮,上班不在岗、上班睡觉、看视频、玩微信等,松懈散漫”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县纪委牵头,对各级各部门“慵、懒、散、慢、浮”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单位200个(次),约谈2人,整改问题20余个。二是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问责5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责令45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重申工作纪律,并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四是对有的乡镇多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浏览“淘宝网”、聊天,群众工作站服务窗口人员空岗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给予分管机关工作的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47)对“有的违规中午饮酒”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进行了通报。二是县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将以前的“工作日中午”禁酒,延伸到“值班期间”和“执行公务期间”一律禁酒。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工作日违规饮酒暨工作纪律执行不力专项治理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并进行了通报。

      县委收到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46件,涉及62人,已处理46件。共初核20件,立案11件,谈话函询11件,其他方式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科级8人,科级以下9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14人,函询11人,批评教育5人,责令检查5人,通报批评4人。

     三、长效监管、巩固提升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继续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做好党的群众工作,从严从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铁腕治理环境污染,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同时,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成果,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1.持续抓好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坚持班子不散、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继续加强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高质量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落实不力的,该约谈的约谈、该警示的警示、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2.坚持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3.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扎实持久正风肃纪,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违纪行为、快查快处违纪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各级干部廉洁从政,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强化统筹协调,放大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协同发展结合起来,与支持和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巡视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通过落实整改,大力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调整干部工作状态,激发全县党员干部真干实干苦干的精气神,把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为工作准则,让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常态,推动大城经济社会实现跨跃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电话:0316—556815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大城县永定大街9号中共大城县纪委;邮编:065900;电子信箱:dcxjw@sina.com。

    

 

                                      

 

                                                                                                                    中共大城县委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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