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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工程规划股负责人刘昱霞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态度恶劣问题

来源:大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3 16:05:22 阅读量:869

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刘昱霞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工作中,对待办事群众态度恶劣且未对审核意见进行一次性告知,给大城县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7月,刘昱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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