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大城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二届县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大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6 16:09:06 阅读量:619

中国共产党大城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十二届县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7月21日 中国共产党大城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大城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决定批准十二届县纪委题为《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进大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客观实际总结了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二届县纪委的工作。大会认为,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摆在首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督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扩大,标本兼治效应进一步显现,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圆满完成了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大会指出,报告所总结的过去五年工作体会,富有指导性和实践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做到“四个旗帜鲜明”: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旗帜鲜明讲大局。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自觉把自身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旗帜鲜明讲团结。始终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四是旗帜鲜明讲廉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谨记特殊身份,做廉洁自律的楷模,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

大会同意报告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形势的判断以及提出的总体要求。大会指出,今后五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十四五”规划落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务实笃行、勇于担当、奋发崛起,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大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大会同意报告对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的部署。大会强调,要提高站位,突出政治监督,体现政治机关新担当;要高压惩腐,“三不”一体推进,夺取压倒性新胜利;要驰而不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营造清正廉洁新风尚;要集中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问题,扩大执纪为民新成果;要履行首责,持续健全监督体系,汇聚贯通融合新活力;要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巡察全覆盖,不断发挥“利剑”新作用;要改革创新,持续强化规范化建设,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要自身过硬,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新形象。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忠诚的政治品格、更加坚强的政治定力、更加坚定的信心决心、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务实笃行、勇于担当、奋发崛起,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大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

©中共廊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廊坊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19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