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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大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6 16:07:01 阅读量:1111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奋力推进大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大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7月19日)

 

现将中共大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主要体会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共大城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成就

本届县纪委任期的五年,是大城应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抢抓重大机遇、实现重大发展的五年,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摆在首位,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大城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扛牢政治责任,践行“两个维护”,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五年来,县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县委出台《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任务清单》,明确“两个责任”具体内容和工作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14项具体责任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县委常委会先后24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县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和“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记录办法》,为200多名领导干部印制《记实手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全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指导。开展“书记说‘责’”活动,组织10名镇党委书记在电视上亮相表态,倒逼落实主体责任。

(二)履行首要职责,提升监督效能,监督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五年来,始终坚守监督第一职责,织紧织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网,实现监督全覆盖。强化政治监督。打好疫情防控监督战,让党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约谈8名工作不力党组织负责人,处分6名失职失责人员,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围绕脱贫攻坚靠前监督,发现问题46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做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政治监督,围绕涉雄安新区防洪排涝和白洋淀流域环境保护治理等重点任务,督促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共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25个,制发《监察建议书》8份,完成整改23个。强化纪律监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11个镇(区)、66个县直部门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组织各镇(区)1000余人观看《镜鉴》警示宣传片,对换届候选人履行廉政审核54批9217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10人次。做实日常监督。坚持“一线工作法”,采取集中下访、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20余次,发现问题845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52份,督促整改问题135个。

(三)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扩大。五年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监督,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专项治理,着力解民忧、化民怨、解难题。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问题998件,问责55件。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060件,组织处理820人,纪律处分120人。对全县394个村街财务进行审计,发现并整改9大类979个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整治台账,加强督导调度,2019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起底的150件问题线索全部按时查结,立案50件,处分51人,收缴违纪资金11.9万元,返还群众92.3万元。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结问题线索19件,处理党员干部59人。开展人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组织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2个,聘请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1个,并坚持快查快结,党纪处分4人。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行动,承办省纪委监委交办6件,全部查结,立案10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受理问题线索10件,自办6件,全部办结,党纪处分1人。

(四)高压惩治腐败,“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效应进一步显现。五年来,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依规依纪依法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五年来,接收信访举报2547件,立案683件,结案6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9人,其中科级干部116人。科学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年来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1555人次、596人次、21人次、77人次,占比分别为69%、27%、1%、3%。深化以案促改,对39个单位下发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在全县10个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受教育4300余人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6名干部澄清正名。

(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监督,从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抓起,有效解决了公款吃喝、滥发钱物等问题。制定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建立作风建设常态督查机制,开展办公用房、“吃空饷”、私车公养等专项整治,查纠问题162件,党纪政务处分103人,发出整改督办函73份,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协助县委制定《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等,在全县范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8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处分12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期136人。

(六)深化政治巡察,实现全面覆盖,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五年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在全市率先完成本届党委巡察“全覆盖”。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确保巡察全覆盖。制定巡察工作流程,用制度规范巡察干部行为,确保巡察监督工作照章实施、有力有序推进。五年来共开展8轮常规巡察,巡察镇(区)和县直党组织62个,发现问题1058个,移交问题线索124条,立案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75人;对全县394个村街、12个社区开展巡察,进一步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

(七)不断深化改革,提升能力素质,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五年来,始终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时刻担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深化改革。高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察委员会按时挂牌成立,人员转隶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序推进;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新设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45个县直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组建5个监督检查室、5个审查调查室,实现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职能分开;在10个镇纪委设立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提升能力素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在全县“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知识竞赛中,县纪委监委代表队获荣二等奖;在建党100周年之际,联合县委宣传部举办“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铸铁军”演讲比赛,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开展全员培训,先后举办监督执纪业务培训24期,1900余人次参加培训。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考勤、财务、车辆、保密等制度12项,推动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案情登记备案制度;9名特约监察员持证上岗,发挥监督作用。2019年,县纪委监委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二是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情况依然存在,“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三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不高,履职能力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四是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还有不少差距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四点体会:一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旗帜鲜明讲政治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大局。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三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团结。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廉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谨记特殊身份,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廉洁自律的楷模,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期,也是大城补齐短板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上来,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

今后五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十四五”规划落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务实笃行、勇于担当、奋发崛起,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大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提高站位,突出政治监督,体现政治机关新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围绕园区项目、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一项一项督促落实到位,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协助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将述责述廉、任前谈话和提醒谈话等党内监督措施结合起来,紧盯权力运行,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错。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办法》,加大政策宣传和督促落实力度,努力营造亲商护商浓厚氛围。围绕县委“暖企、稳企、助企”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跟踪企业明察暗访营商环境问题的工作方案》,紧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严查“中梗阻”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高压惩腐,“三不”一体推进,夺取压倒性新胜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只有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才能震慑腐败分子,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总方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要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时间节点,保证任务落实。深入挖掘“红木文化”“葫芦文化”中蕴含的廉洁文化,讲好大城廉洁文化故事,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三)驰而不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营造清正廉洁新风尚。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持之以恒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围绕“慢作为”“中梗阻”“踢皮球”“二传手”“和稀泥”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工作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坚定不移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通过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方式,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教育引导化风成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弘扬忠诚勤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四)集中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问题,扩大执纪为民新成果。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要巩固拓展抓常态。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持续加强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要突出重点抓长效。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查纠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党中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要规范程序抓质量。开展信访化解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大排查、大化解,按照“定包案领导、定主办责任、定化解方案、定工作措施”原则,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案结事了。

(五)履行首责,持续健全监督体系,汇聚贯通融合新活力。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只有监督有力,才能发现问题,才能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创造条件。要做实日常监督。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检查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各项工作。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大正向激励力度,着力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相互协调,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六)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巡察全覆盖,不断发挥“利剑”新作用。巡察是巡视的延伸,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剑”。要高标准落实巡察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围绕“三个聚焦”科学制定《十三届大城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要高水平实施巡察监督。有针对性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建立发现问题及时研判、快速交办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边巡边改、以巡促改。要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巡察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

(七)改革创新,持续强化规范化建设,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着力破解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化改革促规范。建立纪检、监察、派驻、巡察统筹衔接制度,完善“委班子成员+委机关部门+派驻机构+镇纪委”四位一体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健全工作报告、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实施靶向监督、精准监督。要固本强基增效能。开展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镇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要规范用权保安全。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执纪执法工作,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认真落实涉案财物追缴制度,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清单化告知和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制度。

(八)自身过硬,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新形象。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必须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持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着力提高业务水平。深化全员培训,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等形式强化实践锻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关心干部身心健康。要自觉接受最严监管。严格执行《规则》《规定》,不断完善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承载着县委和全县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务实笃行、勇于担当、奋发崛起,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大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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